本報記者 蔣劍平 戴勤
  通訊員 羅健康
  5月29日,邵陽市委書記郭光文收到一封感謝信,寫信人李電麗再次感謝郭書記給了她“最重的關懷”。此前的5月16日,上訪長達8年的李電麗跟新邵縣供銷合作社簽了息訪協議,並獲得19萬餘元補償費。
  一個長達8年的信訪積案,終於在17個工作日內得到圓滿解決。是什麼力量打破了僵局?是什麼情懷感動了上訪人?該案包案責任人郭光文深有感觸地說:“只有把講感情、講法律、講政策、講方法有機結合起來,才能形成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強大力量。”
  帶著感情處理信訪
  今年4月,邵陽市把市、縣兩級領導帶頭化解信訪積案,作為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一項重大舉措來抓。市裡摸排出34個情況複雜、難度較大的積案,每個積案由1名市級領導包辦,再從相關單位抽調數名幹部組成包案小組,各組“一包到底”,直到問題徹底解決。市委書記郭光文包的是新邵縣李電麗案。
  1962年出生的李電麗,原為新邵縣供銷合作社下屬單位嚴塘鎮供銷社出納員。2004年5月,李電麗因涉嫌職務侵占被刑事拘留,經歷了縣法院判決無罪釋放、再次逮捕判決有罪並收監、再審判決宣告無罪、國家對其服刑期間的賠償到位、民事判決返還財產等諸多法律程序。2006年7月出獄後,李電麗多次上訪,提出多項訴求,相關單位反覆做工作,但多年來一直沒能和她取得共識。
  郭光文對參加辦案的同志說,李電麗的一些訴求有不合理的成分,但即使這樣,我們也要始終樹立“來訪群眾如家人、群眾訴求如家事”的觀念,在思想上更加重視,感情上更加融洽,才能解開上訪人的心結。
  4月23日,郭光文來到新邵縣信訪接待中心,和李電麗面對面交談溝通。在親切的氣氛中,郭光文對信訪事項久拖未決的因素進行分析,並幫助李電麗認識到自身的一些原因。市委書記噓寒問暖、入情入理的話,在李電麗心裡泛起一陣溫暖的漣漪。
  從4月23日聽取案件情況介紹,到5月16日圓滿解決,郭光文先後6次召集會議,研究協調並與李電麗面對面溝通。每次見面交談,郭光文態度和藹、話語親切,如親人和朋友般推心置腹。公務繁忙的市委書記對一位普通群眾的事情如此盡心竭力,李電麗十分感動,更渴望把問題早點解決。
  依照法律和政策辦事
  市委書記包案,這讓包案工作組、李電麗及其家人都充滿期待,認為案子處理中多少會得到特殊照顧。但郭光文主持召開第一次辦案會時,就闡明瞭化解案件的“三不”原則:“必須堅持依法照章辦事,不能因為包案人的身份而忽視依法照章辦事,不能因為信訪人的態度而偏離依法照章辦事,不能因為責任人的困難而放棄依法照章辦事。要體現公平公正,經得起歷史檢驗。”
  第一次和李電麗見面時,郭光文就希望她依法照章辦事、堅持理性思維,特別是在維權時要有理有據有節。
  為了依法依規解決問題,包案小組吸納了一名隨案律師,同時動員李電麗聘請一名律師參與維權。李電麗選擇了幫她打贏過官司的律師全程參與處理。
  在辦理過程中,包案小組和相關部門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約見李電麗及其親屬,調閱相關資料、核實事實細節,並會同隨案律師以及代理律師幫助李電麗科學甄別訴求的合理部分和不合理的地方。補發冤假錯案發生時期的工資一項,包案組和李電麗及雙方律師在充分討論、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最後同意參照邵陽市職工月均工資標準進行補發。隨案律師吳剛強說:“最後採納的標準,法理依據過硬,也是法院在辦理類似案子中常用的,因此大家都可以接受。”
  在依法照章的前提下,工作組把原則性和靈活性結合起來,考慮到李電麗是受害方和勝訴方,按照有關規定,對她提出的精神和名譽損失、在索取賠償的訴訟過程中產生的費用進行了適當補償。
  就這樣,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依照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雙方一條條、一項項、一筆筆仔細斟酌、計算和商談,逐一敲定下來。賠償、返還及補發的款項總額從60多萬減到30多萬元,再降到20多萬元,最後達成共識:19.828166萬元。
  全程參與案件辦理的邵陽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信訪局局長賀利平說:“郭書記在包案化解李電麗信訪事項的整個過程中,既沒有以勢壓人,也沒有亂開口子,而是始終堅持依法依規依政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全市化解信訪積案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  (原標題:來訪群眾如家人 群眾訴求如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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